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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22:10:51 股吧网页版
恒锋工具: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锋工具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获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决策程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
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8、信息披露: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进行质押,属于中低风险投资品种。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规模大、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发行机构。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有权对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影响分析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保障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7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财务部负责具体购买事宜,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拟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投资资金安全以及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实现更多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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