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锋工具”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恒锋工具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4家全资子公司,详情如下:
序号 类别 名称 基准日
1 本公司 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 全资子公司 嘉兴亿爱思梯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3 全资子公司 浙江上优刀具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4 全资子公司 恒锋工具(美国)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5 全资子公司 恒锋工具(奥地利)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公司治理、组织结构、内部审计、人力资源、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研究与开发、固定资产管理、子公司管理、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销售与收款、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子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公司治理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与之相适应的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合理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向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在各自专业领域为公司的经营发展提出专业化建议,严格考核公司的经营业绩,实施有效监督,为董事会正确决策提供重要参考。其中审计委员会负责对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及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及检查,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控制度的设计及其他事宜等。经营管理层对董事会负责,通过指挥、协调、管理、监督各部门行使经营管理权力,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运转。
2、组织结构
公司设置的内部机构有:营销服务中心、技术质量研发中心、制造中心、人力资源开发部、采购部、安保部、财务部、总经办、证券法务部。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内部审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且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审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报告,并提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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