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3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作为华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科技”)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于 2026 年 4 月 13 日对华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现将本次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一、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培训对象
保荐机构:国泰海通
保荐代表人:房子龙、杨皓月
培训时间:2026 年 4 月 13 日
培训地点:华自科技会议室
培训人员:华自科技持续督导项目组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主要培训内容如下:
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市值管理、募集资金管理新规、新《公司法》相关政策及近期A股上市公司再融资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华自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培训对象加强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培训对象进一步理解上市公司工作规范和信息披露要求。参训人员均表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相关法规,依法规范运作。本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房子龙 杨皓月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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