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
根据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绩效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绩效标准
1、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其中,基本薪酬是指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基本收入,主要考虑岗位的职务价值、专业能力、市场薪酬行情、责任态度等因素;绩效薪酬按年度业绩等进行考核;中长期激励收入是指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是对高级管理人员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百分之五十。
四、发放办法
1、基本薪酬为年度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考核发放。公司应当确定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2、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董事会认定高级管理人员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公司其他有关规定的情形,并给公司造成
经济利益损失的,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止付追索,董事会决定是否扣减或停止支付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全额或部分追回已发放的绩效薪酬或中长期激励收入。
五、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绩效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发放。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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