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6-028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采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累计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应当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
公司前次于 2025 年 7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2026 年 5 月,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一,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
限公司(被告二)、浙江华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告三,公司孙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6)浙 01 民初 1298 号],其与原告毛倍焕因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立案,原告毛倍焕请求如下:
1、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停止侵权,并销毁侵权复制品;
2、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进行书面赔礼道歉(赔礼道歉内容须经法院核实),消除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不良影响;
3、判令被告一、被告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5,000,000 元;
4、判令被告一、被告三向原告支付维权合理开支 50,106.66 元(其中律师费 50,000 元,
证据保全费 106.66 元);
5、判令被告二对第 3、4 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6、判令由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本案涉案金额为 505.01 万元,单笔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
上述诉讼发生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
1148.7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56%。上述诉讼发生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合计为 1,653.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32%。其中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567.70 万元;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涉及的诉讼、仲裁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1086.1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依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5 月 14 日
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序 号 原告/申请人 被告/被申请人 案由 经办机构 立案日期/获悉时间 诉讼/仲裁金 诉讼/仲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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