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24 17:31:00 股吧网页版
华图山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5


证券代码:300492 证券简称:华图山鼎 公告编号:2026-011
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3 月 21 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
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会议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
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名,实际出席董事 12 名。会议由董事长吴正杲
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暨补充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前期收到了四川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华图山鼎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8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针对《决定书》指出的相
关问题,公司诚恳接受并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召集相关部门对《决定书》中提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内部处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并完成整改方案实施,形成的《四川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已向四川证监局提交。同时,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2.01:《关于补充确认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议案》

北京中师华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师”)成立于 2015 年11 月,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北京华图宏阳教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宏阳”)参股 30%的公司,主营教师招聘资格证书及招录考试培训等相关业务。2024 年 7 月,北京中师逐步终止开展该类业务。华图教育科技拟发展上述教师招录和资格类培训业务,以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并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华图”品牌在教育培训领域和教培客户群体内的品牌价值和美誉度。为快速切入教师招聘及招录培训业务,提升经营效率,公司经与北京中师协商后,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图教育科技”)承接北京中师教研资料、公众号等业务资源,期间产生的学员退费由华图教育科技先行支付,待业务资源承接完毕后,公司按照实际支出与北京中师另行结算。华图教育科技已自 2024 年 8 月开始开展教师资格类培训业务,按照约定自 2024 年 9 月开始支付上述学员退费,期间就北京中师学员退费事项对
其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共计 3929.08 万元,截止 2025 年 6 月相关款项已全部收回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基于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可持续经营能力的过程中所发生,并进一步提升和巩固了“华图”品牌在教育培训领域和教培客户群体内的品牌价值和美誉度。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0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华图上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补充签订<关于存量学员委托交付等相关事宜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北京华图上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存量学员委托交付等相关事宜的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吴正杲、易晓英、易定友、李品友、李曼卿、郑文照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6 票回避。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