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上海润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于 1992 年 9 月成立,2012 年 8 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
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 层 01-12 室。
安永华明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 57.10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人民币 54.5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 23.69 亿元。2024 年度 A 股上市
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 155 家,收费总额人民币 11.89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 家。
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 2025 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 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0 人。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安永华明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审计,安永华明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安永华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安永华明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
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安永华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 月 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在安永华明进场前,认真听取并审阅了该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
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线下会议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安永华明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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