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的经营管理实行总经理(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组成与聘用
第六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
第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后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可以连聘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资格后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八条 经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相同。经理人员可以连聘连任。
第九条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经理。
第十条 经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照经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三章 经理人员的职权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全面主持公司工作。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公司资产用以抵押融资的方案;
(四)拟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五)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调整方案;
(六)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七)制定和修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八)决定涉及多个副总经理分管范围的重要事项;
(九)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十一)听取部门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述职报告;
(十二)审议批准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与非关联人之间的交易: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下,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低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百分之十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3.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4.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十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0 万元;
5.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百分之十以下,或绝对金额低于 100 万元。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资产分次购买、出售、置换的,以其累计数计算购买、出售、置换的数额。
本条所指的“交易”与《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交易”的含义一致。其中对外投资,包括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属于总经理决策范围内的事项有相反的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十三)审批以下贷款事项:在公司资产负债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前提下,单笔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百分之十以下的贷款;
(十四)在下列额度内决定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
1.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成交金额在 30 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
2.与其关联法人进行的关联交易总额在 300 万元以内或占公司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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