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10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进行检查和评价,提交报告并做出建议的经济监督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第三条 内部审计应当遵循独立、合法、客观、廉洁和保密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公司各内部机构、各级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配合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与审计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计部作为公司董事会在内部审计业务方面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
第六条 审计部配备与公司规模相适应的内部审计人员以确保内部审计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必要时外聘审计机构或专业审计人员帮助执行内部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机构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予以回避。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总体要求
第八条 审计部应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第九条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包括: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资金管理、投资与融资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及生产经营特点,对上述业务环节进行调整。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时,审计部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审计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部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三条 审计部每年应当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
审计部对审查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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