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6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
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
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事项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和日期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以
下简称“解释19号文”),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
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且未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19号文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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