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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21 20:03:02 股吧网页版
温氏股份: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一章 总则......- 1 -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1 -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2 -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2 -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3 -

第六章 附则......- 4 -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民主性和科学性,提高决策的效益和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四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一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委员在任期届满前可向董事会提交书面的辞职申请。委员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委员会根据本细则有关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
办公室负责协调。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融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具体包括:

(一)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重大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评价并适时提出调整建议;

(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如有需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有关战略委员会审议事项的具体决策程序如下:

(一)由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制作需要战略委员研究审议事项的公司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商业计划书等文件;有关于重大融资事项由财务运营部负责准备相关文件;

(二)由公司管理层召开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并确定是否同意向董事会提交相关议案;

(三)由公司战略委员会进行研究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公司董事长或两名以上委员联名可以要求召开战略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期可以豁免。公司应当保存上述会议资料至少十年。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
以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召开,表决后需签名确认。
第十七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专业咨询顾问、法律顾问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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