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氏股份”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温氏股份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承接大华农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农”)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36 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6,7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00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7,4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6,128.91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1,271.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1 年 3 月 2 日
全部到位,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出具了广会所验字【2011】第 09006040235 号验资报告。
2015 年 9 月 29 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217 号文”
《关于核准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广东大华农动物保健品股
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8 年 8 月 15
日更名为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华农。公司作为存续公司承接大华农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大华农募集资金专户结余的资金相应由公司承接。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39 号)同意注册,公
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9,297.00 万张,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9,700.00 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 7,000.00 万元后已
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 440C000158 号《验资报告》。另减除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其他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2,245.92 万元。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承接大华农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承接大华农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41,271.09
加:累计到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6,612.36
减:本期前已累计使用金额 154,925.28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714.63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243.54
其中: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 0.00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43.54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直接投入项目运用的募集资金 138,639.91
万元(其中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9,3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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