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498 证券简称:温氏股份 公告编号:2026-58
债券代码:123107 债券简称:温氏转债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行相应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9 号》,
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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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
披露”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并于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准
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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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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