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启迪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
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1 月 4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1 月 21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初步审计情况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进展情况以及拟在报告中披露的关键审计事项以及审计应对的详细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的议案》并同意对外披露。
(四)2025 年 3月 2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重大方面的编制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应对、审计结论等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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