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7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
或“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
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霍尔果斯大甲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霍尔果斯大甲”)部分合伙人计
划在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6 年 2 月
2 日至 2026 年 5 月 1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通过非交易过户
方式取得的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 1,691,500 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0.922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合伙人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说明》。上述合伙人已于拟减持期间完成减持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减持股份来源: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
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占剔
股东情况 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减持股数(股) 除回购股份后
总股本比例
霍尔果斯大 集中 2026 年 2 月 2 日至
甲部分合伙 竞价 2026 年 4 月 30 日 16.65 1,695,568.00 0.9221%
人
注:①本次减持股数超过《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主要系: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或缩股等股本变动事项,则对
该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完成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权益分派
实施完毕前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尚未完成减持计划;吴东晓先生、孙英女士因公司实施 2
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转增 4.6 股)合计取得 4,068.00 股股份并在减持期间内完成了
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未超过《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减持比例。
②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以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为界,分别测算该时点前后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后进行加和计算;其中:2025 年年
度权益分派实施前,采用 2026 年 1 月 5 日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前
最新披露的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按照 20
26 年 4 月 28 日权益分派实施后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计算。
③前述减持主体并非海顺新材 5%以上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非海顺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述主体对所持股票进行减持时仅需对通过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股份进行披露。故上表中本次减持相关股份指的是:通过证券非交易过户取得的霍尔果斯大甲在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海顺新材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不包含从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而被授予的股份等其他来源股份。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情况 股份性质 占剔除回购股份 股数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
股数(股) 后总股本比例 (股) 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 1,691,500 0.9221 0 0
霍尔果斯 份
大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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