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8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5-117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顺”)与浙江久诚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久诚”)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签订了《租赁协议》,总租赁面积为 7.3 万平方米,
租赁期间为 2022 年 10 月 1 日至 2037 年 9 月 30 日。具体内容见公司
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出租
房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3)。2024 年 12 月 26 日,浙江海
顺新材料与浙江久诚签署《租赁协议补充协议》,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原协议约定的租金标准调整为按原价
格的 90%执行。
2025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订租赁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浙江海顺与浙江久诚签订了《租赁协议补充协议(二)》,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协议中租金条款做了调整,即:
(1)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30 年 9 月 30 日期间,按原协议约
定原价格的 90%执行;
(2)2030 年 10 月 1 日至 2035 年 9 月 30 日期间,双方同意:根
据乙方实际使用 2#车间 3 楼和 4 楼(租赁面积共 9900 平方米)的情
况来确定该期间的租金,如乙方启用的 2#车间 3 楼和 4 楼暂未超过
4,450 平方米的,则甲方同意按原协议约定租金价格的 90%执行;若
乙方 2030 年 10 月 1 日至 2035 年 9 月 30 日期间任一时点启用的 2#
车间 3 楼和 4 楼超过 4,450 平方米的,则自该时点之后的租金,均按
照原协议约定的价格执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预计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浙江久诚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久诚复合新材料有限公司
3、注册资本:1,000 万元
4、法定代表人:伍荣
5、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经济开发区南浔大道 2888 号 1
-2 幢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医用包装材料制造;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生产(Ⅰ类医疗器械);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充电控制设备租赁;集装箱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物业管理;办公设备租赁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上海久诚包装有限公司 100.00%
合计 100.00%
8、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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