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8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计委员会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审议后认为: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43,899,774.32元,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464,928,704.98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6.00 元(含税),以资
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6 股。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
公司总股本为 193,538,106.00 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 10,088,375.00 股,以此计算 2025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10,069,838.60 元(含税),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 277,924,982 股(不足 1 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审议通过并实施后,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人民币 146,759,784.80 元(含税),占本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630.77%。
本次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46,759,784.80 100,754,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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