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顺新材”、“上市公司”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就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 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33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00 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63,3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3,300.00 万元,扣除承销及
保荐费 459.00 万元 (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 62,841.00 万元,上述到位资
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480,650.00 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 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 铝塑膜项目 46,356.00 32,600.00
2 功能性聚烯烃膜材料项目 23,900.00 19,7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1,000.00 11,000.00
合计 81,256.00 63,300.00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4 年 4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滚存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22,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自原到期之日即 2025 年 4 月
10 日起 12 个月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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