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300501 证券简称:海顺新材 公告编号:2026-045
债券代码:123183 债券简称:海顺转债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户
并签订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7年3月23日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同时,董事会同意公司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存储和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指定人士全权代表公司负责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海顺”)开设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补流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53号《关于同意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33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63,300.00万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3,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459.00万元(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62,841.00万元,上述到位资金扣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80,650.00元,加上发行费用中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人民币343,621.70元,本次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陆亿贰仟柒佰贰拾柒万贰仟玖佰柒拾壹元柒角整(¥627,272,971.70)。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2-8号)《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证报告》予以确认。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
子公司分别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补流专户开设及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补流专户用于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该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海顺与公司、开户银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4月27日,本次开设的募集资金补流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开户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专户 资金用途
号 主体 余额
1 浙江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5240719100033412 0 暂时补充流
海顺 湖州人瑞路支行 动资金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人瑞路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浔支行的下属网点。
三、浙江海顺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一”)
浙江海顺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二”,“甲方一”与“甲方二”合称为“甲方”)
乙方:中国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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