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4 17:56:01 股吧网页版
新易盛: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4


证券代码: 300502 证券简称: 新易盛 公告编号: 2026-025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994,009,312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994,009,312.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股本 397,603,724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391,613,036 股。如在本次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股份完成归属及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994,009,312 股增加至995,897,632 股。根据“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将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995,897,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995,897,632.00
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股本 398,359,052
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1,394,256,684 股。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995,897,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0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0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995,897,632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94,256,684
股。

2.公司不存在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期股份完成归属及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由 994,009,312 股增加至995,897,632 股。根据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如在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或归属、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和“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的总额进行调整,因此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而调整分配比例。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1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1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0 日下午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