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22:22:10 股吧网页版
新易盛:202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63.27亿元 同比增长284.37%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杨宁

K图 300502_0

  中证智能财讯新易盛(300502)10月30日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65.05亿元,同比增长221.70%;归母净利润63.27亿元,同比增长284.37%;扣非净利润63.01亿元,同比增长283.2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37亿元,同比增长1529.63%;报告期内,新易盛基本每股收益为6.3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20%。

  以10月29日收盘价计算,新易盛目前市盈率(TTM)约为53.69倍,市净率(LF)约27.79倍,市销率(TTM)约20.16倍。

  资料显示,公司业务主要涵盖全系列光通信应用的光模块,一直致力于高性能光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盈利能力方面,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5.2%,同比上升40.84个百分点。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投入资本回报率为54.87%,较上年同期上升29.76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46.37亿元,同比增长1529.63%;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2.96亿元,同比减少1.77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净额-8.96亿元,上年同期为-7.99亿元。

  资产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增加239.86%,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2.42个百分点;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41.8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3.06个百分点;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25.02%,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89个百分点;存货较上年末增加59.7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2.77个百分点。

  负债重大变化方面,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131%,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上升1.35个百分点;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67.79%,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84个百分点;其他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0.88%,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14个百分点;递延所得税负债较上年末增加3.27%,占公司总资产比重下降0.11个百分点。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流动比率为2.46,速动比率为1.48。

  三季报显示,2025年三季度末的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中,持股最多的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占比3.606%。在具体持股比例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LO JEFFREY CHIH、ROMAN SOKOLOV、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高光荣、黄晓雷、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有所下降。

股东名称持流通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变动比例(百分点)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3584.723.606456-1.490
LO JEFFREY CHIH2262.892.276609-0.221
ROMAN SOKOLOV2004.652.016802-0.003
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875.441.886818-0.317
高光荣1836.131.847269-0.003
黄晓雷1769.861.78059-0.003
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690.161.700414-0.075
易方达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1221.391.228795-0.040
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911.380.916912-0.014
易方达中证人工智能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810.390.815306-0.044

  指标注解:

  市盈率=总市值/净利润。当公司亏损时市盈率为负,此时用市盈率估值没有实际意义,往往用市净率或市销率做参考。

  市净率=总市值/净资产。市净率估值法多用于盈利波动较大而净资产相对稳定的公司。

  市销率=总市值/营业收入。市销率估值法通常用于亏损或微利的成长型公司。

  文中市盈率和市销率采用TTM方式,即以截至最近一期财报(含预报)12个月的数据计算。市净率采用LF方式,即以最近一期财报数据计算。三者的分位数计算区间均为公司上市以来至最新公告日。

  市盈率、市净率为负时,不显示当期分位数,会导致折线图中断。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