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21:10:28 股吧网页版
新易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成都新易盛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4 年度业务收
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 亿
元。2024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内部控制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
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6 年 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邮件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沟通预审情况和 2025 年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领域等。

(二)2026 年 4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对 2025 年度审计执行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初步审计结果、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

(三)2026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审阅了天健关于公司年报
审计结果的汇报材料,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