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目录
第一章 目 的 ...... 2
第二章 适用范围 ...... 2
第三章 组织领导 ...... 2
第四章 培训内容 ...... 2
第五章 培训考核 ...... 3
第六章 培训纪律 ...... 3
第七章 附 则 ...... 3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制度
第一章 目 的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管理,防范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行政处罚、被刑事追诉等合规风险,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内部合规培训。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和证券事务部共同履行如下职责:制定、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课程,提交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拟定、呈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季度培训课程、培训费用;收集培训课程,公布、通告培训信息。培训实施的组织、督导、追踪与考核;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档案,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培训人数、培训考核等。
第四条 合规委员会对于人力资源部、证券事务部共同制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课程等进行监督审查,合规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培训制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课程等方可实施。
第五条 证券事务部对于培训课程的内容进行实质审核,审查其内容是否紧贴法律、司法解释、行政监管规范等内容,防止无效合规培训。
第六条 人力资源部应当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期、按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合规培训的考核情况应该计入薪酬考核中,实现培训质量与绩效薪酬相关联。
第四章 培训内容
第七条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针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特有的行政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行政处罚类型及其影响;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信息披露等常见行政处罚案例以及规范;证监会行政处罚程序以及处置应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常见犯罪相关的规范以及案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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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培训考核
第八条 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考勤情况、试卷、分组讨论、个人书面总结等方式进行考核,相关的考核结果通报合规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证券事务部,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保管备存。
第六章 培训纪律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高度重视合规培训对于公司及其个
人的意义,应充分主动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培训。自觉接受合规委员会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培训考核结果所做出的决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证券事务部共同制定,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一条 本制度未规定的部分(包括制度以及对应的流程)参照《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培训管理规定》施行或者适用。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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