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2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2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 3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 4
第五章 总经理的职责 ...... 6
第六章 总经理的考核与奖惩 ...... 7
第七章 附则 ...... 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经理的正常选聘程序。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年富力强,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 2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总经理等,期限未满的;
(八)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总经理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七条 公司应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八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九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
《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和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条 公司应和总经理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经理
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十一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二条 副总经理的主要职权:
副总经理直接对总经理负责,向其汇报工作,并根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履行相关职责。
第四章 总经理工作机构及工作程序
第十三条 总经理工作机构应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设置。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有关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各部门、各下属企业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两周召开一次,参加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扩大到部门经理。总经理办公室需于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与会人员。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到会的,需提前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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