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3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分工......3
第四章 审计部的具体审计工作......4
第五章 审计部的权限......5
第六章 信息披露......7
第七章 附则......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规范并保障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经常化、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工作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审计部、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定义、宗旨、对象与目标
(一)定义: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二)宗旨
1、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监督,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促进各单位的有效运作和健康发展;
2、明确审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任务;
3、确保审计人员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4、确保审计部可以独立向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所审查活动的分析、评价、建议和忠告等信息。
(三)对象:包括公司各内部机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他下属公司。
(四)目标
1、识别和评估重大风险并提出风险防控建议;
2、评价和监督内部控制流程、制度体系建设和执行;
3、查错纠弊,促进管理改善,引领公司运作合法、合规;
4、提供增值服务,做好业务部门的合作伙伴。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一)内部审计机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部是公司专职内部审计机构,为独立部门,由审计委员会领导,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须做到忠于职守、诚信正直、实事求是、客观独立、廉洁自律、勤勉谨慎、保守保密、专业胜任和团结协作,严格遵守《审计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分工
第五条 职责分工
(一)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相关职责在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确定,具体包括: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2、审阅公司审计负责人的工作报告,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3、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协调;
4、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5、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控公司风险投资,对重大关联交易提出审核意见;
6、根据专业判断和其他信息对公司有关事项进行调查;
7、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是否符合公平原则进行评价;对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是否符合董事会的决策进行审查;
8、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9、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二)审计部
1、制定内部审计管理体系和制度;
2、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审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的年度审计计划;
3、组织安排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在审查过程中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4、开展审计项目,形成审计意见,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5、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规定的,或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内部审计工作。
(三)管理层
1、重视与支持审计工作;
2、借用审计沟通桥梁,寻求问题解决和管理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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