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6-005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孙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
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下简称“企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约定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显隆电机”)与企业银行申请 2,000 万元授信业务提供保证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二、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
(三)债务人:岳阳市显隆电机有限公司
(四)保证范围: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人偿还和支付的本金(包括借款人在贷款合同项下循环使用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及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借款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保全担保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保证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五)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贷款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开展的对外担保额度余额为人民币 34,9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29.37%,包括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显隆电机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8,2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广州昊志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700 万元,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市昊志机器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500 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湖南昊志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显隆电机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10,540 万元。
本次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 36,9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 31.05%。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与企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04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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