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向凌)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任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的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相关情况如下:
向凌女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1 年 5 月出生,毕业于中山
大学,法学博士。2006 年 7 月至今,在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任教,目前担任知
识产权系主任;2019 年 6 月至 2022 年 6 月 20 日,在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
司(原名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0 年 6 月至今,在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至今,在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4 年 10 月至今,在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2023 年 3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六条所述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本人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
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董事姓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出席董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向凌 7 0 7 0 0 否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无异议,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合规委员会委员。任期内,本人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为公司的稳健发展提供保障,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1、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4 次审计委员会,本人按时出席了
该 4 次会议,就公司定期报告、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审议并表示同意。
2、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3 次发展战略委员会,本人按时出
席了该 3 次会议,就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额度、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对外出租部分闲置房产事项、调整公司组织架构以及投资建设昊志高端装备智能制造项目的事项进行审核并表示同意。
3、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
4、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 次合规委员会,本人按时出席了
该次会议,就公司董事减持股份事项进行审核并表示同意。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认真审
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一次会议,本人对子公司签署《昊志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招商引资合同之补充协议》的事项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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