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10620030 号
目 录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2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19
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10620030 号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昊志机电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昊志机电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昊志机电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昊志机电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昊志机电”)董事会编制了《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 号)核准,
公司向 3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952,669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24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71,529,992.5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7,055,508.91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009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度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9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 22,083,74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0.03 元,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21,499,982.41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11,928,218.46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227 号《验资报告》。
1、2017 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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