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更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四、考核机构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审核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证券事务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以下简称“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工作小组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及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五、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考核年度为2027-2029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和预留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比例与各个考核期业绩目标达成率相挂钩。
各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7年净利润不低于50,000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二个归属期 1、2028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0万元;
2、公司2027-2028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10,000万元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第三个归属期 1、2029年净利润不低于66,000万元;
2、公司2027-2029年累计净利润不低于176,000万元
各期归属比例与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的具体挂钩方式如下: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率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P1<80% 0
第一个归属期 P1≥100% 100%
80%≤P1<100% 80%
P1<80%且 P2<80% 0
第二个归属期/ P1≥100%或 P2≥100% 100%
第三个归属期 P1、P2 的其他组合分布(即 P1 和 P2 均<
100%,且 P1 或 P2≥80%) 8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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