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川金诺董事会出具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代表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询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士,查阅股东会、董事会等会议文件、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各类原始凭证的方式,对其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和《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进行了核查。
二、川金诺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内部控制制度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资金管理、存货及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
业务、生产环节、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存货及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生产环节、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聘请了 3 名独立董事,民主选举了 1 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各治理机构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按程序行使权力,参与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2、组织架构
公司经营管理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聘,公司设总经理 1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公司设立了财务部、内审部、采购部、生产部、营销部、工程部、研发部、行政人事部、公司管理部、证券事务部、战略发展部等管理部门,各部门在主管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领导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管理,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和监督等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人力资源
经多年建设,公司逐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情况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规范了公司人员聘用、调岗、辞职、薪酬、保险、休假、培训实务,公司聘用了满足经营所需的相关人员,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培训,按国家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享受规定休假。
4、企业文化
公司秉承“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企业发展理念,以“打造行业结构最优,实现最佳经济效益,提供最有价值产品”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经营理念。公司一直非常注重人才队伍、管理体系、硬件设施、商业模式、科研技术等方面的建设,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管理需要,科学地划分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确保公司的控制措施有效执行。公司十分重视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和团队协作情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员工能自觉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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