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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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1-10
报告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6KMAA2B001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金诺)关于募集资金 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川金诺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川金诺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川金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本鉴证报告仅供川金诺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鉴证报告(续) XYZH/2026KMAA2B001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北京 二○二六年三月十九日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2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5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67,407,329股新股。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发行数量为50,176,424股(A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14.17元/股,均为现金认购,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0,999,928.08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5,939,967.82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5,059,960.26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7月13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13日出具XYZH/2023KMAA2B0279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 金额
定向增发股票募集资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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