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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9 19:01:41 股吧网页版
川金诺: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
们对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控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为: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业务和事项包括: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发展战略、社会责任、资金管理、存货及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生产环节、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合同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对外投资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管理、存货及采购与付款业务、销售与收款业务、生产环节、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公司治理机构,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聘请了 3 名独立董事,民主选举了 1 名职工董事;董事会下设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细则;公司设立了审计部,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各治理机构依《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赋予的权利按程序行使权力,参与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2、组织架构

公司经营管理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董事会选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选聘,公司设总经理 1 名,副总经理 2 名、财务总监 1 名;公司设立了财务部、内审部、采购部、生产部、营销部、工程部、研发部、行政人事部、公司管理部、证券事务部、战略发展部等管理部门,各部门在主管副总经理(含财务总监)领导下对公司日常经营进行管理,公司通过合理划分各部门职责及岗位职责,并贯彻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和监督等原则,使各部门之间形成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衡的机制,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健康运行,保障了控制目标的实现。

3、人力资源

经多年建设,公司逐步建立了一套符合公司情况的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规范了公司人员聘用、调岗、辞职、薪酬、保险、休假、培训实务,公司聘用了满足经营所需的相关人员,对员工进行持续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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