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于平,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发挥自己专业的特长,就公司合法合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因公司控制权变更及董事会提前换届,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于
2025 年 11 月 21 日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男,1967 年 7 月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审计师。曾任扬州市审计局
审计事务所主任,扬州海昌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新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扬州东升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担任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汇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总经理、扬州汇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辰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扬州扬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2 年 12 月至-2025 年 11 月 21 日)。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加 委托出席董事会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次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9 9 0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本人就
公司2025年度以下事项发表了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7次,实际出
席7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5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
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