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孙红梅,作为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发展状况,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审慎的发表独立意见,并前往公司开展现场工作,督促公司规范发展,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发挥自己在法律专业的特长,就公司合法合规、内部控制、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充分发挥在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作用。
公司于2025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本人自2025年11月21日第六届董事会成立之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1967年11月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3月至2012年8月就职于陕西科技大学,担任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会计系教授;2012年8月至今就职于上海师范大学,担任商学院财务管理系教授,现兼任盛泰智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从而为董事会的
正确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
对票及弃权票。
以通讯方式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 现场出席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出席股东会次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次数
1 1 0 0 0 否 0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
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履行相关职责。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担任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8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1次,实际出
席1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工作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关于制定<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年公司共计召开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应出席会议次数1次,实际出
席1次,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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