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本独立财务顾问经过审慎核查,结合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出具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所出具持续督导意见所依据的文件和材料由上市公司及交易各方提供并由各方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产生的相应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持续督导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公告文件信息。
目 录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2
目 录...... 3
释 义...... 4
一、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5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5
(二)标的资产过户及交易对价支付情况...... 5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5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5
(一)交易各方出具的主要承诺...... 5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6
三、盈利预测或利润预测的实现情况......16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16
(一)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16
(二)上市公司 2025 年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17
(三)上市公司对所购买资产整合管控安排的执行情况...... 18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8
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18
(一)上市公司治理情况...... 18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8
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19
七、持续督导总结......19
释 义
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奥力威传感
本持续督导意见 指 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 2025 年度持续督导意
见》
苏奥传感、公司、上市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受让方
旭庆公司、交易对方、 指 旭庆有限公司
转让方
博耐尔、标的公司、交 指 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
易标的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交易对方旭庆公司持有的博耐尔 24.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上市公司通过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博耐尔 24.00%股权的交易行为
独立财务顾问 指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华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
股权转让合同 指 《旭庆有限公司与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博耐尔汽车电气系统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奥力威传感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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