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其中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进行证券投资,即任一时点证券投资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拟使用不超过 3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即任一时点理财产品最高余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 3 亿元。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证券投资的范围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存托凭证、券商理财产品、收益凭证、委托理财(包含信托产品)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认可的其他投资行为。
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为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中等及中低风险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
构理财产品、收益凭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投资产品等。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4.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
证券投资:由董事长组织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购买理财产品: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和理财产品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此次投资证券和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已经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关于证券投资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范围、原则、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证券投资的决策及控制程序、权限、风险控制措施、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全资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均需按照本制度执行。
2.采取适当的分散投资决策、控制投资规模等手段来控制投资风险。
3.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4.证券事务部负责具体投资交易活动,财务部负责投资资金调拨管理。
5.财务部应指定专人负责证券投资资金的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对证券业务专用账户进行检查,监督是否按照方案执行,如发现资金使用方向与投资方案资金使用方向发生差异,公司财务部可立即报告公司董事长并冻结账户上的资金。
6.独立董事可以对证券投资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进行资金的专项审计。
(二)关于购买理财产品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资金的进展及安全状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评估所购产品风险,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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