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徐立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宏股份”)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立云,1973 年 9 月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工学博士。2001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在上海胜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技术总监;2006 年 3 月至今历任同
济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同济大学教授。2019 年 5 月 10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同时兼任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特瑞斯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徐立云 12 12 0 0 2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历次委员会会议,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沟通内审计划及内控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阅相关底稿资料。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公司互动易问题、公司舆情信息等多种渠道,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积极履行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职责,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不定期实地考察等形式,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
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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