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8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下称“评价指引”)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设计
完整性、合理性与运行有效性进行评价。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素框架进行具体检查评估。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维宏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维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湖南
维宏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费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宏首奥科技有限公司、WEIHONG TECHNOLOGY PTE. LTD.、控股子公司苏州精维力系统控制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一)控制环境
1. 治理结构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公司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
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五届董事会和第五届监事会成员。并于 2024 年 5月 8 日,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2 次董事会,10 次监事会,2 次股东大会。各项会议运作规范,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科学、透明;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的监督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健全、有效;经理层执行董事会决议高效、严谨。
2. 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经理负责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主要有三大业务部门和五大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为销售体系、产品体系、研发体系、供应链体系(上海维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职能部门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内部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和公关部。对于每一个组织单元都明确了职责和岗位设置,并对所有岗位制定了《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的设置目的、岗位职责、汇报关系、任职要求和所需技能等。
3. 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为更好稳定核心
员工队伍,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实施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5.828万股,激励总人数达67人,程序符合证监会相关规定。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切实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的素质,保证了公司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的实现。公司薪酬管理遵循公平性、竞争性、激励性和经济性原则,通过参加上海市及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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