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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4 11:48:15 股吧网页版
维宏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2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溥”)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宏溥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宏
溥 ” )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近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开通”)与上海宏溥签订了合伙协议,公司及南京开通合计认缴出资人民币9,900 万元,占嘉兴宏溥认缴出资总额的 99.00%。

二、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信息

1.合伙企业名称:嘉兴宏溥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解答南江路 1856 号基金小镇 1 号楼 215 室-70

3.合伙企业目的:将专注于挖掘智能制造产业链(包括但不限于高精核心零部件及软硬件系统、智能设备、智能感知技术等)技术驱动型企业的参股及并购机会,通过在适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按照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类企业进行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合伙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资金。

4.合伙企业期限:本合伙企业作为私募投资基金的存续期限为 8 年(其中,自基金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基金备案手续之日起的 5 年为投资期,
投资期结束之后为退出期)。基金存续期限届满,如仍有未退出的投资项目,执行事务合伙人可独立决定延长 2 年,上述期限届满后仍需继续延长的,经合伙人大会表决通过,可再次延长。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独立决定将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缩短。

5.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的责任: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本合伙企业之普通合伙人为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二)合伙人及其出资

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均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基金采取分批出资,本合伙企业首期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后续根据项目投资及运营需要按普通合伙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知》分期缴付。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缴付进度与有限合伙人一致。

序号 类别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万元)

1 普通合伙人 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 100 1%

理有限公司

2 有限合伙人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 8,400 84%

份有限公司

3 有限合伙人 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 1,500 15%

有限公司

合计 10,000 100%

(三)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有限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1)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监督。(2)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3)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4)依本协议约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大会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5)依照法律及本协议的约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份额。(6)在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应承担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提起诉讼。(7)在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有权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8)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对合伙企业财产收益的分配权。(9)合伙企业解散清算
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参与合伙企业财产的分配。(10)参与选择承办合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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