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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7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维宏股份: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7


证券代码:300508 证券简称:维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5-
06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的需要,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更好地借助专业机构的专业力量及资源优势,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与专业投资机构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宏溥”)共同出资设立嘉兴宏溥智造并购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宏溥”,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基金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0DU5U

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楼翔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长宁区红宝石路 500 号东银中心 A栋 2901 室

成立日期:2015 年 10 月 30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恒西路 139 号 1 幢 2005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
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楼翔

登记备案情况: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备案,登记编号为 P1073219;基金业协会登记类型: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关联关系: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设立并购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合作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

1.拟设立并购基金名称:嘉兴宏溥智造并购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核准为准)。

2. 基金管理人:上海宏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即乙方)。

3.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乙方系该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

4. 出资方式: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5. 存续期限:8 年,可依法延长。

6. 投资方向:专注于智能制造产业链(包括工业软件、高精核心零部件、智能设备、智能感知技术等)的技术驱动型企业的参股及并购机会。

(二)合作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即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利:

监督乙方执行合伙事务;对基金经营管理提出建议;查阅基金财务资料、获取审计报告;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依法转让其合伙份额;享有基金财产收益分配权;在利益受损时提起诉讼或主张权利;参与选择审计机构、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等。

2.甲方的义务:

按合伙协议之约定缴付出资;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对外代表基金;不以任何方式损害基金利益;对基金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对基金事务及投资项目保密。
3.乙方的权利:

执行合伙事务,管理基金运营;组建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委派委员;收取管理费;享有基金收益分配;决定基金存续期限的缩短或延长(部分情况下需经合伙人会议决议)。

4.乙方的义务:

按合伙协议之约定缴付出资;执行合伙事务,定期报告经营及财务状况;不得擅自与基金交易或从事竞争业务;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基金事务及投资项目保密。

5.管理费及收益分配机制

(1)基金管理费:乙方有权按基金实缴出资额的 1%/年收取管理费,共收取三年。

(2)双方商定,基金可分配现金按以下顺序分配:

1)返还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

2)返还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

3)分配各合伙人的门槛收益(年化 6%单利);

4)剩余部分的 10%归乙方,剩余部分的 90%归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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