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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19:27:20 股吧网页版
维宏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霞)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霞)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维宏股份”)的会计领域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王霞,1972 年 4 月出生,九三学社成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1996 年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获得贸易经济硕士学位,2005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得
会计学博士学位。1996 年 4 月至 2001 年 8 月任东北财经大学讲师;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中国人民大学讲师,2008 年 10 月至今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
前会计系主任、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经股东会选举,于 2024 年 5 月 8 日起任
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5 月起任上海商米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会

独立董事

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王霞 10 10 0 0 2 2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监督和核查职责,认真听取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汇报,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任职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6 次会议,本人出席 6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2.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对一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履职资格,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3.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讨论并审议了调整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等事项,有效地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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