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 年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公司、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素框架进行具体检查评估。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以及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维宏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维宏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开通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江苏费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维宏首奥科技有限公司、WEIHONG TECHNOLOGY PTE. LTD.、控股子公司嘉兴宏溥智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资孙公司上海维宏创谷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恒智达激光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包括:
1.控制环境
(1)治理结构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和公司经理层组成的法人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
衡机制。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8 次监事会,2 次股东会,各项会议运作
规范,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董事
会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科学、透明;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
(2)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经理负责运营管理,组织架构主要有四大业务部门和七大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为销售体系、产品体系、研发体系、供应链体系;职能部门为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内部审计部、总经理办公室、证券投资部和公关部。对于每一个组织单元都明确了职责和岗位设置,并对所有岗位制定了《岗位说明书》,明确了岗位的设置目的、岗位职责、汇报关系、任职要求和所需技能等。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制定了系统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流程,对人员录用、员工培训、辞退与辞职、工资薪酬、福利保障、绩效考核、晋升与奖惩等进行规范管理,形成了良好的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机制。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原则,注重员工的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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