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28:24 股吧网页版
维宏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上海维宏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现将董事会 2025 年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46 亿元,同比增长 17.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利润 8,781.05 万元,同比下降 7.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610.25 万元,同比上升 15.83%。

二、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

(一)执行 2025 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2025 年度,董事会持续发挥自身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督促管理层落实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严格检查执行情况。各位董事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态度,利用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发展提供了合理建议,切实增强了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能力,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正常进行。

(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会、10 次董事会,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诚信、勤勉、
专业、高效地履行了各自职责,所有会议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董事会对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于历次股东会决议事项均遵照执行。公司内控制度健全,法人治理水平不断完善,规范运作水平不断提升。

(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幕信息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

质量,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公司通过及时提醒,持续增强相关人员保密意识,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加强内幕信息管理,防止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或内幕交易行为。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公司董事会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通过真实、有效的沟通,引导投资者形成价值投
资理念。2025 年公司召开 1 次业绩网上说明会,参加了 1 次半年报集体业绩说明会,通
过线上文字交流的方式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增强投资信心。

三、董事会运作情况

1.补选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徐立云先生任期于 2025 年 5 月 9 日满六年,因此向董事会提交了期满
离任的申请,同时辞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障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补选樊留群先生为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任期为 2025 年 5 月 10 日—2027 年 5 月 7 日。

2. 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增加职工代表董事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调整治理结构,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董事景梓森先生辞去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并于 2025 年12 月 15 日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及时间 会议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1 第十次(临时)会议 (1)《关于出售闲置房产的议案》。

2025 年 2 月 17 日

(1)《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 (2)《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2 第十一次会议

2025 年 3 月 21 日 (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