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15 18:23:20 股吧网页版
新美星: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5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5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南区)新泾东路 518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召集人:江苏新美星包装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何云涛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0 日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1 人,代表股份 167,169,647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6.400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66,575,44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56.1995%。

3、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594,2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200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78 人,代表股份 594,20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05%。

5、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134,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61%;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5%;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

提案 2.00《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分为如下
10 项子议案:

提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134,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0%;弃权 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9,0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761%;反对 28,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795%;弃权 6,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44%。

提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7,134,4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9%;
反对 28,4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