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5 16:45:02 股吧网页版
金冠股份:金冠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本)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6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权、责、利对等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薪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中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
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章程》认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以公司经营指标和综合管理为基础,根据
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以及工作目标,进行年度综合考核确定,并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总体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研究和审查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和方案,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和绩效考评,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由董事会决定。

第二章 薪酬体系

第六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在的岗位
及所担任的职位领取相应的薪酬。薪酬的确定按其岗位性质、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所担任的相关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工作绩效、履职能力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并结合公司的经营业绩综合确定。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基本薪酬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发放。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第七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不再发放其他薪酬。独立董事
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三章 薪酬考核及责任追究

第八条 相关人员的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

第九条 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因工作不力、
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分。

第十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准。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