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童靖,作为吉林省金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任职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恰当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相关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了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童靖,男,汉族,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民革党员,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学历,具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资格。曾任河南大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河南经典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就业创业指导专家,中国政法大学犯罪与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金冠股份(300510)独立董事。
(二)在公司的任职情况
本人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还担任公司第六届、第
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三)独立性说明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2025 年独立性自查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6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
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忠实、勤勉的履行独立董事义务,认真审议了董事会提出的各项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作为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出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列席股东
事姓名 席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童靖 6 6 0 0 否 3
(二)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出席并主持会议 1 次,实际出席 1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1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全部同意。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4 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出席会议 4 次,实际出席 4 次,具体审议内容如下:
(1)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全体独立董事听取了《关于 2024 年年审计划和安排工作的汇报》和《关于 2024 年年度业绩预告的汇报》,与审计机构及财务部进行了沟通,发表了意见和提示。
(2)2025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本人全部同意。
(3)2025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
(4)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本人同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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