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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7 19:59:39 股吧网页版
雪榕生物: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德权)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德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蒋德权,于2025年11月21日开始任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蒋徳权,男,1983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武汉大学讲师、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学博士后。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审计专业学位中心学术主任,并兼任江苏知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上海兰宝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董事。2023年5月至今担任江苏飞力达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1月21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一)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
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1、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会议

蒋徳权 4 4 0 0 否

(二)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0 0

薪酬与考核委 2 2 0 0

员会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全部会议,对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查与监督,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职责。

2、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聘任终身名誉董事长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绩效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履职尽责,认真参与提名委员会各项会议工作,审慎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聘标准与提名推荐事宜,全面核查候选人从业履历、专业能力、履职经验及合规性情况,独立发表客观、公正、专业的审议意见,切实保障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规范合规、严谨审慎,助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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