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宿东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宿东君,于2025年11月21日开始任职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主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运作情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等情况
宿东君,男,1963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海洋化学及法律专业背景。1983年7月至1989年5月任职于山东省烟台市卫生防疫站,检验技师;1989年5月至1995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科委,主任科员;1995年8月至1999年12月任职于浙江康恩贝集团,任战略管理部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职于浙江省财政厅史志办,任副编审;2006年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建设行业分会,任总法律顾问,副会长。2014年1月至2016年10月,任职于云南省滇中新区管委会,任副主任。2016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任常务副会长、副会长。2025年11月21日至今担任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概况
(一)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
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的背景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充分发表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 2025 年度任职期间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或提出异议的情形。
1、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
董事会会议
宿东君 4 4 0 0 否
(二)任职期间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业委员会。在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0 0
审计委员会 1 1 0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召开了任职期间提名委员会的全部会议,严格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相关规定履职尽责,认真参与提名委员会各项会议工作,审慎研究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选聘标准与提名推荐事宜,切实保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选聘工作规范合规、严谨审慎,助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全部会议,认真参与公司聘任公司财务总监事项的审查与监督,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
职责。
3、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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