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0
证券代码:300512 证券简称:中亚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5 月 14 日,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议案》。
同意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含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4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投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用于现金管理及投资的资本金可循环使用,
但现金管理及投资获取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应包含在初始投资金
额内,且决议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
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质押式报价回购 5,0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购买产品的主要情况
购买 受托 产品名称 金额 产品 起始日 到期日 预计年化 资金
主体 人 (万元) 类型 收益率 来源
公司 中信 中亚股份 4 月 5,000.00 质押式报 2025 年 4 2025 年 4 1.77% 自有
证券 9 日 14 天 价回购 月 9 日 月 23 日 资金
二、现金管理及投资相关协议的主要条款
公司通过中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签署了《质押式报价回购客户协议》和《质
押式报价回购风险揭示书》,主要条款如下:
1、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是指中信证券将符合《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及登记
结算业务办法》(深证会[2013]35 号)规定的自有资产作为质押物,以质押物折
算后的标准券数量所对应金额作为融资的额度,通过报价方式向公司融入资金同时约定中信证券在回购到期时向公司返还融入资金、支付相应收益的交易。
2、中信证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开展报价回购业务,公司与中信证券进行报价回购交易,并委托及授权中信证券办理报价回购的交易申报、登记结算以及其他与报价回购有关的事项。
3、公司需要在某一交易日取款的,须在该交易日之前一交易日 15:00 前进行预约取款设置,设置成功后公司可在该交易日 15:00 前取款。公司在非交易日不能取款。
4、购回交易期限按自然日计算,若到期日为非交易日,购回交易期限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公司自提交报价回购委托的下一交易日起享有利息收益;自回购到期日(或提前购回交易日)下一交易日起,不享有利息收益。
5、在回购到期日或提前购回成交日,交易自动终止,收益由中信证券在回购到期日或提前购回成交日随同回购本金一并支付清算。资金当日可用,但当日不能取款。
三、投资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出现因资金不足、系统故障等导致 T+1 日(T 为
交易日)资金划付失败,需要将相应资金划付延迟至 T+2 日所带来的风险。如果T+2 日仍无法完成资金划付,则属于违约,相应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报价回购交易中可能面临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以及由此可能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中信证券原因导致证券或资金划付失败,因质押物价值波动、折算率调整、司法冻结或扣划等导致质押物不能足额担保所有报价回购债务,以及中信证券被暂停或终止报价回购权限、进入风险处置或破产程序等。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密切关注本次现金管理及投资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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