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23:21:44 股吧网页版
中亚股份: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周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在工作中积极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姜周曙,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州学院客座教授。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的表决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5 年度,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董事会召开次数 9

其中:应出席次数 9

亲自出席次数 9

委托出席次数 0

缺席次数 0

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否

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3

其中:出席次数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如下:

(1)在提名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了提名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职责。

(2)在审计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料,与相关方进行沟通,提出了一些有价值的质询和修改建议。在审计机构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掌握 2025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3)在战略决策委员会中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战略投资、技术研发、市场拓展和人才队伍等相关工作提出建议,履行了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职责。

2.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就《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转让部分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承租房屋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放弃参股公司增资优先认缴出资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